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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5-13
【实施时间】 2011-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9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海南省科协《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琼科协字﹝2011﹞33号)文件要求,为了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撰写学术论文,繁荣学术,促进科技信息的传递,表彰在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海南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将于近期开展2009-2010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市论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发表时限

  

  本次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自然科学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和以自然科学为主的交叉学科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申报。

  

  译文、科普文章、资料汇编、技术说明及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规划、教材、一般性实验报告、一般性综述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二)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在海南省工作的科技人员。

  

  三、论文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由作者本人向三亚市科协申报,并提供按要求填写的《海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表》一式两份,论文全文和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复印件各两份;申报一等奖的论文,须附有三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一人为省外专家)签署评价意见的推荐书。

  

  每人限报一篇独著的论文或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人合作的论文须由第一作者提出。以协作组、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前四名主要完成人。

  

  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外语论文,必须附上刊物或出版社简介、中文题目及摘要。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全省优秀论文评选总额:一等奖6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

  

  (二)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填写,于2010年5月25日前上报市科协科普部,由市科协统一报送海南省科协。

  

  (三)申报详情及《海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奖励办法》请登陆海南省科协(http://www.hainanast.org/)查阅。

  

  联系地址:三亚市市委办公楼五楼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李立光 陈知术

  

  电 话:38286268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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