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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经函[2011]93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9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临潼骊星索道票价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临潼骊星索道票价执行季节浮动价格的函

  (陕价经函〔2011〕93号)


  

  临潼骊星索道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式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的申请》(临骊索发〔2011〕1号)收悉。鉴于临潼骊星索道票价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淡旺季浮动价格,试行期1年,现试行期巳满。经研究,同意临潼骊星索道票价正式执行淡旺季浮动价格,具体价格为:旺季 (3月1日至11月底) 60元/人(上行35元/人,下行30元/人);淡季 (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40元/人(上行25元/人,下行20元/人)。

  

  此函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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