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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59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1年度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4、预期的研究进展和成果

  四、研究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拟利用重点实验室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五、经费预算

  

序号

科 目

金额(万元)

根 据 及 理 由

1

科研业务费

 

 

2

实验材料费

 

 

3

仪器设备费

 

 

4

实验室改装费

 

 

5

协作费

 

 

6

合作交流费

 

 

7

劳务费

 

 

8

管理费

 

 

合计

 

 



  

  六、申报人正在承担的其它研究项目

  包括973、863等国家计划,各部委、省和各厅局的任务等名称、任务来源、起止年月、负责或参加等情况。

  七、申报人承担(负责或参加)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市院地专项资金项目的情况

  

批准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月

负责或参加

进展或完成情况

 

 

 

 

 

 

 

 

 

 

 



  八、推荐意见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介绍申报人及其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及研究条件等。项目组成员不能做推荐者。

  九、申报人承诺:

  我保证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立项,我将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严格遵守2011年三亚市院地科技科技合作项目的有关规定,切保充足的研究时间,认真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若填报失实和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十、项目组成员承诺:

  我保证有关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立项,我将严格遵守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加强合作、信息资源共享,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送有关材料。若个人信息失实、执行项目中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十一、申报单位意见

  已按填报说明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书内容进行了审核。申报项目如获立项,我单位保证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严格遵守三亚市院地科技合作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以及本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按时完成任务。

  

  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十二、主管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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