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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科学立项。农业产业引导资金的使用以项目为载体,要科学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充分发挥技术、经济、财务、管理等专家在项目立项中的智囊作用,形成县(市、区)初审、部门评审、政府决策的投入机制。项目要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要成立项目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评审,做到科学立项、择优扶持、精心实施、严格管理。对重大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管理。实行财政扶持资金中止机制。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全程监控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项目实施不符合要求,影响资金使用效果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报政府批准后,停止资金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审计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有关涉农单位组成,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和本级农业产业资金的整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整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作为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监管,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