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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②进度安排。6-7月,制定活动方案;8月,组织有关企业、协会、政府部门召开三大产业对接交流会。 (二)市县活动安排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各设区市发改委召开3场以上的座谈会、恳谈会、对接会,走访20家以上基层单位。 各县(市、区)发改局召开2场以上的座谈会、恳谈会、对接会,走访10家以上基层单位。 三、工作要求 省发改委重大对接活动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做好活动方案制定、大会筹备、组织工作,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活动总结报告提交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省发改委各有关处室在认真做好12个“百千服务”小组各项调研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走访对接。有关计划安排和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应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请各设区市发改委及时将专题报告报送省发改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全省发改系统“双重”专项行动“百千招商”工作方案 根据“双重”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组织好“百千招商”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内容 围绕海洋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统筹策划百场招商会、投资推介会,积极主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项目,通过省、市、县三级发改部门联动,争取签约1000个以上招商项目。 二、活动安排 (一)全省性主要活动安排 省发改委重点组织一系列重大招商活动,推介并签约一批重大招商项目。 1、浙江海洋经济推介会(台湾)(时间:5月,责任领导:刘亭,牵头处室:海经办) ①主要内容。向台湾地区宣传推介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基础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情况,签署一批港口物流、海洋生物、临港工业、农业休闲和海洋科技教育等合作协议,引进台湾地区企业和科研高校参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②进度安排。4月,赴台衔接、考察,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5月,落实签约协议和交流宣传材料准备;5月下旬,在台湾高雄市开展海洋经济推介和签约活动。 2、浙江产业集聚区与跨国公司对接洽谈会(浙洽会专场)(时间:6月,责任领导:张善坤,牵头处室:海经办) ①主要内容。在第十三届中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举办浙江产业集聚区与跨国公司对接洽谈会暨重大外资项目签约仪式,整体推介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广泛吸收外资参与我省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 ②进度安排。4月,确定活动方案并邀请参会客商,布置各市开展准备;5月中旬前,确定签约项目;5月底前,进行新闻宣传;6月8日,在宁波举办活动。 3、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时间:11月,责任领导:刘亭,牵头处室:海经办) ①主要内容。围绕海洋新兴产业、“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海岛开发开放三大重点,组织海洋经济发展投资项目洽谈,组织各沿海市签约一批海洋经济投资项目。 ②进度安排。5月,制定活动方案;6-10月,开展相关准备;11月,组织实施。 4、全省服务业专题推介会(时间:待定,责任领导:黄勇,牵头处室:服务业处) ①主要内容。重点推介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旅游、商务服务等七大重点领域,加强我省服务业与省内外知名企业的对接交流,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 ②进度安排。拟在四季度组织专题推介会。 (二)市县活动安排 每个设区市、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各类招商活动,努力引进对当地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优质项目。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省发改委各牵头处室要认真做好方案制定、活动筹备、项目筛选、活动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按“双重”专项行动内容要求,会同当地招商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 2、善于协调。发改系统在招商引资中要敢当主角、善当配角,在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服务业招商活动中,切实起到组织、指导、项目推介等重要作用。在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招商活动中,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项目综合等服务工作。 3、注重实效。招商引资要提高项目的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通过引进一批跨国公司、央企、大型民企,提升我省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 4、及时总结。省发改委招商活动牵头处室、各设区市发改委要认真总结活动实施情况,并及时将专题报告报送省发改委“双重”专项行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