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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苏粮财[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粮财〔2011〕9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认真做好今年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农业发展银行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提前组织企业认真准备和及时报送贷款资格认定申报材料,争取在夏季粮油上市前全面完成当地国有粮食企业收购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对一个县域内没有符合收购贷款条件的企业,要商农业发展银行和当地政府部门,指定1~2家条件相对较好的国有粮食企业或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确保每个县都有具备收购贷款资格的企业,不留空白点。

  

  二、认真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工作。结合上年收购实际情况,预测今年夏季粮油收购数量和资金需求。深入调研,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粮油收购资金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有序入市收购,掌握粮源,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

  

  三、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控制贷款风险;严禁挤占挪用粮油收购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为了解和掌握各地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请各省辖市粮食局于2011年5月28日前报送夏季粮油收购资金需求情况,并按统计截至时点2011年6月底、7月底、8月底、10月底统计上报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筹集和使用进度情况(见附件),分别于7月12日、8月12日、9月12日、11月12日前报省粮食局财务处。

  

  联 系人:王吉富 陈海峰

  

  联系电话:025~83437743 83432060

  

  邮  箱:wangjifu@jsgrain.gov.cn

  

  附件:2011年国有粮食企业夏季粮油收购资金需求、筹集及使用进度情况表(略)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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