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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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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群众参与,科学评价。将市长公开电话和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与数字城管有机结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运用系统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积极推进将数字城管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整合资源,厉行节约。按照勤俭办事的原则,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化资源,实现设备、信息系统的共建共享;积极采用先进实用和性价比合理的技术模式和硬件配置,降低数字城管建设的技术成本。合理配置数字城管系统运行的维护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运行维护模式。

  

  三、采取措施,科学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一)精心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城市规模和信息化建设特点,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为突破,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组织构架、系统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确保实施方案符合城市管理实际,符合信息化建设要求,有序推进数字化管理建设的实施。方案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论证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二)打牢建设基础。各地要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标准规范,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基础工作。要科学划定城市管理范畴,将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静态交通、侵占道路等城市管理要素和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运行问题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要合理划分城市单元网格,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城市管理部件、地理编码等方面的数据,建立和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构建高效运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要加强对城市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尽快掌握数字化城市管理技术和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提高业务素质。

  

  (三)创新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逐步将数字化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推进“城管进社区”,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同时要以此为契机,优化城市管理机构设置,坚持监管分离的原则,努力使监督中心上移,处置中心下移,改善管理和执法方式,理顺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努力形成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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