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省监察厅把严肃查处“两非”行为作为严肃党纪政纪的重要内容,组织、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查找线索、投诉受理、立案查实、处理结案、警示教育等工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纪律监察保证。指导和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重点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名人、富人涉嫌“两非”的案件,公开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的监督。 省民政厅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做好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户的社会援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对女孩及其家庭给予优惠。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的独女户老年父母,按规定及时纳入五保户供养范围,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交流,依托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开展婚姻登记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开展新婚夫妇婚育新风及生殖健康教育。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半年将收养登记基本信息提供给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 省财政厅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奖励政策,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保证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要的工作经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参与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制。对城镇登记失业和农村进城务工的计划生育女孩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对登记求职的计划生育女孩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在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帮助“4050”城镇下岗失业等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多渠道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帮助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再就业等活动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予以优先照顾。 省水利厅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水电建设中,尤其是农村改水工程中向计划生育女孩户提供优先优惠政策。 省文化厅发挥基层文化馆、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组织文艺团体排演倡导男女平等、生女生男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宣传活动。 省卫生厅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b超、染色体检查、引产手术和药物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准入标准、资质认定;大力整顿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两非”案件,追究违法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地方,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做好怀孕妇女孕期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做好产后随访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交流,督促县乡两级卫生部门与当地人口计生部门每月交流计划生育相关信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开展出生分娩等个案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在新农合工作中,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实行优惠照顾政策。 省农业厅依法保障计划生育女孩户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为其发展农业生产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和督促各级农业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女孩户,在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中予以优先安排。 省住建厅在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中,对计划生育女孩户实行政策倾斜。 省统计局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做好统计分析,为决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指导和督促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工作,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组织不定期调查清理,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地方,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