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琼卫办妇社发[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4-12
【实施时间】 2011-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0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启动会暨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启动会暨新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办妇社发〔2011〕6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管理办法》,部署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我厅决定于4月25日-28日举办全省2011年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启动会暨新技术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2011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启动

  总结2010年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启动2011全省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二)新生儿免费听力筛查方案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培训

  1、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方法及法律支持;

  2、新生儿疾病筛查常见问题及处理;

  3、苯丙酮尿症治疗常规及进展;

  4、甲低治疗常规及进展;

  5、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采集要求;

  6、遗传代谢病与筛查;

  7、常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鉴别;

  8、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

  9、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及使用;

  9、听力筛查技术及实施方案。

  二、培训时间

  2011年4月25日下午报到,启动仪式于26日上午举行,下午离会;技术规范培训班于26日至27日进行,28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

  海南大酒店(海口市海府路51号,前台电话:36609908)。

  四、参会人员

  (一)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分管局长,洋浦社会发展局分管领导,海南省军区、海南武警总队卫生处分管领导各1名。(注:4月26日下午离会)

  (二)全省各级医疗助产单位分管院长、各市县妇幼保健院(所)院(所)长。(注:4月26日下午离会)

  (三)各市县技术骨干:开展(或拟开展)新生儿疾病(包括听力)筛查的各级医疗助产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市县妇幼保健系统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人员;各医疗助产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耳鼻喉科医生、护士或检验科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人员各一名参加。

  (四)参加培训学员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1-70号)。

  五、收费标准

  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省妇幼保健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海口龙昆南路15号)

  联系人:王 洁  黄慈丹

  电 话:6653351536689250 手机:13807652278

  传 真:36689190 email:hnxsh3156@sina.com

  由于房间有限,请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参会、参训回执寄/传真到省妇幼保健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