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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贯彻落实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陕西省贯彻落实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土资源部《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和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省2011年保发展保红线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深刻领会“双保工程”的重大意义。“双保行动”是国土资源部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双保行动”为我省经济企稳回升和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0年,国土资源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土地管理利用形势的变化将“双保行动”转化为“双保工程”,每年确定行动主题,使之作为一项重大的系统化、常态化工程成为检验国土资源管理功效的一个平台,成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一个平台。各地及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刻领会这一重大决策,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提高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能力,为我省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提供服务。 (二)明确“双保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务中心,深化改革,全面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计划、利用管理、执法监察、依法行政等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保双赢”。行动主题确定为: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土资源部的重要决策,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良好基础。 主要目标:努力实现我省“国土资源服务管理水平大提升,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的目标,围绕“一升一降”全面做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一是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三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市)达标建设,为全省三年实现达标奠定基础。四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五是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双保工程”是一项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长远的工作任务。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建立工作机构,形成国土资源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组织机构协同的工作格局。各地及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双保工程”各项工作抓紧抓好。 (四)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各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双保工程”年度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对承担的重点任务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加强对全省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及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研究、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调整充实已有组织协调机构,加强部门联动。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