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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交管养[2011]11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绕城高速公路东部新城(百合)互通式立交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绕城高速公路东部新城(百合)互通式立交初步设计的批复

  (渝交管养〔2011〕11号)


  

  巴南区交委:

  

  你委《关于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东部新城立交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巴南交通文〔2010〕514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根据《绕城高速公路增设南彭立交设计方案的批复》(渝交委路〔2010〕29号)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送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较完整、图表较清晰,技术方案合理,深度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相关要求,经修改完善后可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

  

  二、原则同意设计文件推荐的双喇叭互通式立交设计方案,收费车道按3进8出布置,共11个收费车道;收费站房占地8亩,收费站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收费天棚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施工图设计阶段请根据下列意见对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请结合立交区域交通流量预测成果,以及立交大型集装箱货车较多通行的特点,合理确定立交各匝道转弯半径和路基宽度取值,建议适当加宽i匝道宽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与h和e匝道统一考虑调整为双向双车道。

  

  (二)优化完善路基相关设计,加强新旧路基结合部位以及软基处理专项设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确定填料技术参数以及压实度要求等设计指标。同时确保立交区域路面结构形式与绕城高速公路现有路面结构形式保持一致。

  

  (三)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原高速公路通行等相关需要,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主线桥梁相关设计,补充完善h匝道下穿原高速公路主线桥梁的墩柱防撞保护相关设计。同时e匝道与高速公路主线相交部位不宜采取原桥梁加宽的设计方案。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交通量调查和预测分析,综合考虑沿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今后交通流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车道数,并在设计时考虑规划预留。

  

  (五)请取消收费广场中央分隔带设计,同时进一步优化收费广场以及进出收费广场各匝道的道路线型。

  

  (六)在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以及高速公路执法管理的实际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立交收费站房和收费天棚相关设计,收费人员通行专用通道设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采取地下通道的形式。

  

  (七)在现有绕城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立交区域内相关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将新增标志、标牌与原有标志标牌予以统筹考虑,明确其增减或拆除工作量。

  

  (八)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收费站播报系统改造工作以及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当前实际管理需求,进一步优化立交机电收费系统相关设计。

  

  (九)其他问题,请按专家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结合建设“森林重庆”、全市通道森林工程建设以及绕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示范路”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立交区域的绿化景观设计,精心打造景观绿化效果。

  

  四、本路段高速公路为通车运营路段,请根据施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要求做好施工及交通组织方案,杜绝施工引发交通交通事故,尽量减少对正常通车的影响。

  

  五、涉及高速公路资产权益的,请与重庆高速集团先行协商并妥善处理。

  

  六、请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和交通组织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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