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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高管[20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成渝客专冷家坳大桥施工进场道路的批复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成渝客专冷家坳大桥施工进场道路的批复

  (渝高管〔2011〕37号)


  

  永川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成渝客运专线冷家坳双线特大桥需进入成渝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请示》(永交通文〔2011〕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成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意在成渝高速公路(成都往重庆方向侧)开设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便道临时开口。

  

  二、请你局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便道设置方案和临时开口管理措施,确保高速公路良好运营秩序,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临时开口存续时间至2011年6月10日;期间仅在大型设备运输车辆进出场时临时开启,其余时段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封闭要求恢复防护设施,保持防护设施安全控制功能。

  

  (二)临时便道修建时,应妥善处理好高速公路排水设施,保持高速公路排水畅通,保障路基路面结构安全。

  

  (三)加强高速公路绿化设施保护,维护良好路容路貌,并在临时道路拆除后按照高速公路绿化要求及时恢复。

  

  (四)加强临时道路封闭隔离设施和管理措施,防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产生安全隐患。

  

  三、大型机械设备运输涉及超限管理的,应严格按照超限运输管理要求办理许可证件,并实施严格的监护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运输通行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确保高速公路结构设施安全。

  

  四、大型机械设备运输车辆通行前,请认真调查和核实超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条件,并提前与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和执法机构联系沟通,服从高速公路管理要求,确保大型运输车辆安全通行高速公路。

  

  五、请及时完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报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和执法机构审核备案,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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