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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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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省政府将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监督执法装备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放心县(市、区)进行奖励,以奖代补。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工作成效和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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