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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注[2011]199号
【颁布时间】 2011-05-05
【实施时间】 2011-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正丁细牙痛胶囊和消痔软膏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接上页]
[规格] 每支装5克

  [用法用量] 外用。用药前用温水清洗局部,治疗内痔:将注入头轻轻插入肛内,把药膏推入肛内;治疗外痔:将药膏均匀涂敷患处,外用清洁纱布覆盖。一次2~3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出现皮肤过敏者停用。

  [禁忌]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厚味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4.本品仅对痔疮合并有少量出血、肿胀及疼痛者有效,如便血量较多,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需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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