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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1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总局直属机关的实际,现就纪念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纪念活动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实施“十二五”规划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

  

  二、纪念活动的主要安排

  

  (一)认真开展“创先争优”评选活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开展评选表彰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拟评选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各级党组织直属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9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二)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党日活动。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总局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线,本着喜庆热烈、务实节俭的要求,通过开展党史系列主题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我读红色经典”、知识竞赛、主题实践、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革命圣地等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6月份,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切实让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心。直属机关党委将从历年结余党费中提取经费,拟走访慰问建国前入党老党员50名,生活困难党员50名。

  

  (四)召开“七一”庆祝表彰大会。“七一”前夕,总局将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会上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同志将发表讲话,对总局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开展新党员在党旗下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会议期间,由中国煤矿文工团以红色经典诗歌朗诵演唱会《声音的暖流》为主题,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慰问演出。

  

  (五)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一是广泛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理论论文征集活动。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研讨,认真总结、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丰功伟绩、宝贵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思想理论氛围。二是“七一”前夕,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活动,由直属机关各单位采取多种演唱形式参加活动,其中总局机关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演唱队参加活动。三是由总局离退休干部局组织举办在京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

  

  (六)召开系列座谈会。7月1日前后,一是由总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召开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新老党务工作者和各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代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座谈会;二是由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召开离退休党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座谈会;三是由华北科技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党员代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座谈会。畅谈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畅谈各个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是总局直属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喜庆热烈、务实节俭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纪念活动,把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作为本单位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各项纪念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切实注重活动实效。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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