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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优先用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确保所需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实施。各地要建立“倒逼机制”,实行工期倒排制度,将工程任务分解落实,定期督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做实排查鉴定和工程规划。各地要认真复查排查鉴定结果和工程规划,排查鉴定不符合要求的,要按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工程规划不实的,要认真整改完善,确保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纳入2011年建设规划。 (五)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把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摆在首位,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狠抓质量和安全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停用并拆除d级危房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 (六)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工程进度。各地要进一步督促和指导民办学校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省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处理,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开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