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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1]10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农村实事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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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按照“1115”规划,新建设施农业10万亩,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4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13.5%。

  

  21、农村公路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450公里。

  

  22、农村小型桥梁建设。新建改建小农桥300座。

  

  23、农村泵站改造。改造村级泵站60座。

  

  (八)农村社会保障工程

  

  2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社会救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11年农村低保标准为260-400元/月。

  

  25、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新建改建敬老院床位400张。

  

  26、农村养老保险。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制,覆盖率达到99%。

  

  27、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全力推进被征地人员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三、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一着不让地抓好各项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把农村实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为农民办实事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的要求顺利推进。二是加大管理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实事工作机制,对工程类项目要建立健全招投标、预决算、工程监理和长效管理等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保障类项目要按照便民、惠民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得到真正实惠。三是加大服务督查力度。市实事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准确掌握和上报实事工程进展动态,编发实事工作简报。要认真抓好实事工程专项的审计工作,对审计出的问题加强整改,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确保实事资金安全。市责任部门要加强过程指导,区县要在落实好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跟踪,确保各项实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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