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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实施“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1〕40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举办9期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已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安全规范、技术标准及重要文件;《煤矿总工程师技术手册》;煤矿安全形势分析及技术发展趋势;经验交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对象 有关中央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省属煤矿企业总部及其下一级煤矿企业、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规模其他煤矿企业、年产120万吨及以上规模井工煤矿的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二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6月9日-6月15日。6月8日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金地饭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德盛路89号;联系人:邓松涛;联系电话:028-86915339,13808088637)。 第三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6月23日-6月29日。6月22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院内;联系人:王伯平;联系电话:0516-83883873)。 第四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7月7日-7月13日。7月6日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金地饭店(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第五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7月21日-7月27日。7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昆明云安会都酒店(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安公路马街路口;联系人:金丽丹;联系电话:15877902770)。 第六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9月15日-9月21日,9月14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第七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12日报到。 培训地点:昆明云安会都酒店(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第八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10月27日-11月2日。10月26日报到。 培训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第九期培训班。 培训时间:11月10日-11月16日。11月9日报到。 培训地点:昆明云安会都酒店(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四、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承办。请各省级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部门组织安排辖区内相关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参加培训,请涉煤中央企业总部组织所属单位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参加培训,并按要求统一填写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于每期培训班开班10日前传真至中国矿业大学(联系人:王伯平;联系电话:0516-83883873;传真:0516-83885497)。 2.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1.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 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班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请准确填写每项信息,不要空项;本表可复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