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评选、表彰在业余训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体青字[2011]33号)的要求,总局将于2011年5月开始在全国开展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一)各省(区、市)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3),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电子版统一审核汇总后上报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相关文件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青少司专栏下载。

  

  (二)总局根据申报材料,对候选单位、个人的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形成评审结果在全国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青少司专栏查看。

  

  (三)总局根据公示结果,对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和“全国业余训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先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过程要求严谨、规范、公开、务实。

  

  (三)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体育总局将撤销其称号、收回其奖牌,并视情节轻重,取消所在省(区、市)下一年度或多年度的评选表彰资格。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

  

  联系人:远洋

  

  电话:87182036

  

  传真:87182037

  

  邮箱:yuany@sport.gov.cn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申报表

  

  3、全国业余训练先进个人申报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1年5月10日

  


  附件1: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先进集体数

先进个人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北 京

2

3

天 津

1

3

河 北

2

5

山 西

1

2

内蒙古

1

2

辽 宁

2

5

吉 林

2

3

黑龙江

2

3

上 海

2

5

江 苏

2

5

浙 江

2

5

安 徽

2

3

福 建

2

3

江 西

2

3

山 东

2

5

河 南

2

3

湖 北

2

5

湖 南

2

3

广 东

2

5

广 西

2

3

海 南

1

2

重 庆

1

2

四 川

2

5

贵 州

1

2

云 南

1

2

西 藏

1

2

陕 西

2

3

甘 肃

1

2

青 海

1

2

宁 夏

1

2

新 疆

1

2

 

 

 



  注:根据各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数量核定分配名额

  

  附件2: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可另附纸)

 

 

单位公章:

  日期:

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日期:

省(区、市)体育局意见: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3:全国业余训练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单位

 

职务及职称

 

主要简历: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可另附纸)

 

  签字:

  日期: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日期:

省(区、市)体育局意见:

 

单位公章

 日期: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