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9]27号
【颁布时间】 2009-03-18
【实施时间】 2009-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造重组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分类调整基层供销社组织架构。可以通过明晰产权,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把优秀人才和优势资产集中起来,推进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对实力较强且净资产较多的基层供销社,要增强辐射带动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中心社;对实力一般并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要采取切块分割、回购抵押资产、剥离债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可实行撤社留店,合并重组,纳入中心社管理;对债务过重、扭亏无望的,实行关停、解散或依法破产。原有基层供销社关停、解散或依法破产后,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7 人以上发起,30 名以上农民自愿参加,并经上一级联合社批准,重新设立基层供销社”的规定要求组建新的基层供销社。
  
  (三)巩固和强化重点商品经营管理。供销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基层供销社要加强对重点商品,特别是日用工业品、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保障农民生产生活需求。配合各县(区)供销社构建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日用工业品经营网络。强化在采购、仓储、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再生资源市场的行业管理,统筹区域内回收站点布设,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广大居民增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意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努力为基层供销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严禁对基层供销社乱摊派、乱收费。对国家专营商品,专营部门应尽量委托基层供销社在农村代购代销。
  
  (四)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技术、设施、场地、信息、经营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巩固农资商品供应主渠道地位。做好化肥供应的淡季储备工作,以充足的货源保证全市农业生产用肥需要,确保农资市场价格稳定。加快建立起农资商品县级配送中心,大力开展连锁配送经营,为全市农业生产提供质量有保证的化肥、农药和农用薄膜。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农民科技种养水平。
  
  (五)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本地农业资源,引领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为其提供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的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在具体运作上,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注册登记,依法成立。对已经创办起来的专业合作社(协会),通过切实搞好规范管理,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组织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实行有效对接,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综合效益。
  
  (六)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巩固基层供销社作为消费品在农村流通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有信誉的消费品。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现有人员和网点设施,围绕“经营性、公益性、中介性”三大服务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采取自办、职工回村办、与村委联办、扶持农村经济能人创办等多种形式,在乡(镇)、村两级逐步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建设中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和农村区域性经济活动的特点,合理布局选址,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入手,以供销社农村日用品连锁超市和农资经营网点的建设为基础,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和项目。要采用新型经营服务方式,以经营服务的专业化来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县(区)要积极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支持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开放办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有效整合农村相关资源,为其他部门和系统相关的下乡项目提供集中服务的平台,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成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阵地。
  
  (七)重新构建农村流通网络。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将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副产品购销流通网络建设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共同推进。以连锁经营和物资配送为重点,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传统经营网络,将其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规划,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积极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战略,引导基层供销社走联合发展道路。要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为重点,加快建立县级物资配送中心,构建起强有力的网络支持平台,充分发挥经营网络的整体优势。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网络支撑带动商品网络的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