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各市、县(区)要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的基础上,从公益性岗位中拿出部分岗位重点安置确有困难,特别是2008年底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做好服务指导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现用工岗位需求与毕业生资源的有效对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积极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指导各院校举办校园招聘会。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要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组织经常性的招聘活动,指导用人单位和高校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具有较强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小型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总体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并抓紧落实。自治区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要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