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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质[2011]67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2)继续推广应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变形监测、施工深化设计、大体积混凝土计算机测温等计算机应用系统。

  (3)推广应用虚拟现实和仿真模拟技术,辅助大型复杂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和控制,实现事前控制和动态管理。

  (4)在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中应用移动通讯和射频技术,通过与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实现工程现场远程监控和管理。

  (5)研究基于bim技术的4d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大型复杂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应用,实现对建筑工程有效的可视化管理。

  (6)研究工程测量与定位信息技术在大型复杂超高建筑工程以及隧道、深基坑施工中的应用,实现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

  (7)研究工程结构健康监测技术在建筑及构筑物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应用。

  (三)信息化标准

  进一步完善建筑业行业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重点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动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水平。

  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信息化标准,重点完善建筑行业信息编码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电子工程图档标准、电子文档交付标准等。

  建立覆盖信息化应用水平、技术水平、普及程度以及应用成效等方面的建筑企业信息化绩效评价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

  1. 加强建筑业信息化软科学研究,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2. 组织制定建筑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标准,推动企业开展信息化水平评价,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3. 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标准建设,支持企业信息化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

  4. 积极推动企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和信息化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企业信息安全水平。

  5. 组织开展建筑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企业与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并推动本地区以及建筑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的提升。

  6. 培育产业化示范基地,扶持自主产权软件企业,带动建筑业应用软件的产业化发展。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

  1. 组织编制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与集成。

  2. 组织行业信息化经验和技术交流,开展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活动,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3. 开展行业信息化培训,推动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

  4. 开展行业应用软件的评价和推荐活动,保障企业信息化的投资效益。

  (三)加强企业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

  1. 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组织建设,设立专职的信息化管理部门,推进企业信息化主管(cio)制度。

  2. 加强企业信息化人才建设,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化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制定吸引与稳定信息化人才的措施。

  3. 加大企业信息化资金投入,每年应编制独立的信息化预算,保障信息化建设资金需要。

  4. 重视企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工作,重点进行业务流程与信息的标准化。

  5. 建立企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企业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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