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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函[2011]106号
【颁布时间】 2011-05-14
【实施时间】 2011-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4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1〕10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中国残联已将我市列入2011年“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计划,并将于2011年下半年进行检查验收。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成都市创建“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傅勇林 副市长、市政府残工委主任

  副组长:杨小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

  宋 辉 市政府残工委副主任、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 宋剑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蒋 平 市人社局副局长

  刘卫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培毅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良华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蒋华莹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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