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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5-12
【实施时间】 2011-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4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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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预算实行零增长的规定,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团组出访,严格按编制和规定配备和更新公务用车。(省财政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府外侨办、省事管局)

  

  32.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厅、事管局)

  

  33.巩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成果,抓好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省财政厅、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

  

  34.压缩电、油、水、通讯等方面的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35.精简会议和文件。(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

  

  36.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省政府纠风办、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局)

  

  37.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行政经费总额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省财政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38.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省监察厅、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39.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

  

  40.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省广电局、监察厅、新闻出版局)

  

  41.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求实求效,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省监察厅、省政府各部门和单位)42.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察厅)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工作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由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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