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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鄂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鄂州政发[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苏柳英同志为鄂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苏柳英同志为鄂州市劳动模范的决定

  (鄂州政发[201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残联主任科员苏柳英,自1980年参加工作以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始终保持公仆本色,恪尽职守、务实进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30多年来,她先后扶持了1000余名残疾人创业就业,资助60多名残疾学生步入大学校园,牵线搭桥让30多位残疾人喜结连理,接待、处理残疾人上访信访案件2000多件,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流的工作业绩,曾多次荣获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和市级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10年11月, 当选“感动湖北2010年度人物”。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苏柳英同志“鄂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劳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积极向苏柳英同志学习,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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