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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7号
【颁布时间】 2011-05-20
【实施时间】 2011-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5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7号--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接上页]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中化集团国内某新型专利产品出口前未进行专利检索,在美国引发诉讼造成损失1.07亿元;所属中化国际在钢材贸易中未能严格审查客户资质并及时控制货权被诈骗,在物资采购时既未认真检验也未对不合格货物及时行使拒付权利,共造成损失2561.0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集团及所属中化国际制定或修订了《客户、供应商主数据管理规程》、《中化国际贸易项下商品品质风险管理规程》、《中化集团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中化国际积极配合司法调查,已从法院收回执行款348.10万元,并将继续努力挽回损失。

  2. 所属中化国际信息公司未经评估处置原值26.23亿元的304项不良资产;所属企业8.22亿元的国际客运中心项目未公开招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信息公司修订了《资产处置流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必须经过评估方可进行;相关所属企业委托了有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并将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定期对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复查审核。

  3. 所属企业在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过程中,因配套的煤炭资源无法落实导致募集资金12.1亿元未用于项目建设;因未能认真履行出资人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所收购的2.18亿元固定资产闲置。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正与当地政府和国资委沟通协调,落实解决项目配套所需的煤炭资源,认真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已于2010年底转让了闲置资产,未造成资产减值。

  4. 所属企业2007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达到设计要求,污水排放不达标。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所属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目前其污水排放已达标。

  此外,审计还发现中化集团所属企业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中化国际未对发票真伪予以核实,致使有1133.86万元的假发票报账;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正公司)在被中化集团收购之前将2661.76万元转至账外用于发放奖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化国际采取措施加强了发票审核,天正公司已于2010年6月将账外资金本息结余383.41万元全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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