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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2号
【颁布时间】 2011-05-20
【实施时间】 2011-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5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2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12号)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注册资本1115.98亿元,拥有15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从事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物资和设备销售、咨询等业务。据三峡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三峡集团资产总额2809.40亿元,负债总额900.08亿元,所有者权益1909.32亿元,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56.17亿元,利润总额127.94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三峡集团本部及所属5家公司,涉及资产额1786.63亿元,占三峡集团资产总额的63.59%。审计结果表明,三峡集团近年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也存在部分会计核算和对外投资管理不够规范、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三峡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24269.6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9%;多计负债24988.4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0.28%;少计利润4588.8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 0.3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三峡集团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三峡集团补提已出售固定资产在以前年度少计提的折旧4588.86万元,导致多计2009年成本4588.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2. 2009年,三峡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少抵销内部往来24988.42万元,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各24988.4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3.2009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上述职工周转房资产进行了会计处理,单独按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4.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导致2009年少计长期股权投资718.7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5.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尽快收回垫支款项。

  6.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收回为职工支付的住宅物业管理费用。

  (二)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06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当前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采取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控制工程造价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并计划对其中一个电站项目以整体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2008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积极敦促相关项目控股单位补办核准手续。

  3.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支付招标代理费1670.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要求自2011年起招标代理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制定了《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关联交易直接委托项目等实施严格监管。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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