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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办财务[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5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2.自行(委托)开发或升级的软件。要合理确定开发或升级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在加强软件资产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及时组织验收,建立或调整软件资产账卡。要加强对自行开发软件资产源代码、开发档案、验收文件等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做好自主知识产权保密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软件载体,确保软件资产安全保密。

  

  3.统一配发使用的软件。各单位取得基于特定工作需要统一配发、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软件,应当按照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软件资产不得外借使用及用于非工作用途计算机。

  

  五、软件资产处置管理

  

  (一)软件资产的处置要坚持优先整合,严格审批的原则。

  

  (二)在授权许可的前提下,软件资产优先在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内整合利用,对于确实无法整合利用的,经中国人口网工作站专业人员鉴定后,严格按《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并及时调整资产账卡。

  

  (三)有授权期限的软件到期后,及时停止使用并按《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报废处置手续;无授权期限的软件,失去使用价值后及时办理报废处置手续;五万元以上的软件使用年限不低于3年。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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