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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1-05-20
【实施时间】 2011-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5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的决议

[接上页]
五、完善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改进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合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本决议的贯彻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省第六个五年规划,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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