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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部门协调。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科技局、国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在关键农时季节,市政府将组织粮食生产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粮食生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好经验、好典型和先进适用种植技术、种植模式,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粮食生产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一批在组织领导、政策落实、资金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好做法,特别是对吨粮县的好经验要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