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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明电[20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和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和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27号)


  

  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启动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和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省政府定于2011年5月6日在安康市召开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暨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和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并宣布开工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5月6日10:00,在安康市明江国际酒店四楼多功能厅,召开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

  14:30,在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举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和全省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二、参加会议和仪式人员

  (一)省级部门和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扶贫办、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市、县政府和部门。

  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移民办、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

  陕南三市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

  陕南三市省重点示范镇镇长。(由陕南三市政府负责通知所辖各县区、镇和有关部门,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一并报送大会会务组)

  (三)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请陕西日报、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华商报、西部网、陕西画报社派记者参加并报道。

  (二)请各参会人员于5月5日18:00前在安康市明江国际酒店大厅报到。

  (三)请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康市政府负责做好会务工作。

  (四)请各参会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职务、民族、联系电话)于5月5日12:00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高刚强,王雁林;联系电话:029-84333044,13363936661,13325472306;传真:029-8433306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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