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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陕政字〔2011〕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正永 省长

  副主任:江泽林 副省长

  成 员: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发理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 锋 省水利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余华青 省文化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赵 荣 省文物局局长

  董宪民 省旅游局局长

  吕春泉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李肇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张锦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总建筑师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家组、督查办三个办事机构:

  1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李子青同志、李肇娥同志担任。

  2专家组人员由省城乡规划委员会聘请省内城市规划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提供相关咨询意见。

  3督查办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各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划管理工作的督查。督查办主任由李肇娥同志担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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