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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食用菌菌种质量抽查的通知 有关省农业(农林)厅(委、局),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为加强食用菌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菌种质量,我部决定今年继续委托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食用菌菌种进行质量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菌种的真实性、容器、外感、纯度、生长速度等。 二、抽查对象 平菇(含秀珍菇、姬菇)、香菇、黑木耳、毛木耳、双孢蘑菇、金针菇、茶树菇、杏鲍菇、白灵菇的母钟和原种,其中以平菇(含秀珍菇、姬菇)、香菇、黑木耳、双孢蘑菇的母种为重点。 三、抽查范围 河北、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四川等省的菌种生产经营单位。 四、采样时间和数量 2011年6月-11月,具体时间由采样单位确定。每个重点品种不少于3家单位,每个单位的每个品种随机抽取3个以上样品。 请有关省(区)食用菌菌种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保证抽检任务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