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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机采字[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5-04
【实施时间】 2011-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7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举办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初级培训班的通知

  (国机采字〔2011〕10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将于今年5-6月,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举办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将分别举办两期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初级培训班,培训对象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每期约300人。

  

  二、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政策和文件精神;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组织实施办法;

  

  (三)2011年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组织实施方案;

  

  (四)网上竞价采购程序和操作流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第一期培训班:

  

  时间:5月24日-5月27日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

  

  电话:010-68316611转30110

  

  (二)第二期培训班:

  

  时间:6月1日-6月4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02号铁道大厦

  

  电话:010-51879199转9148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住宿、就餐、会议室租用、学习资料等费用由采购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一)此次培训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及时转发本通知,组织好本系统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

  

  (二)请于5月18日8时起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开始报名,截至时间为5月20日15:00时。每个预算单位限报2人,每期班300人,额满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成功后,采购中心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回复告知。

  

  六、其他事项

  

  由于人数较多,请学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离会。受宾馆住宿条件限制,未能报名的同志请勿自行前往;否则住宿、授课等将无法保证,此次未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参加今后的培训。敬请谅解。

  

  注:第一期5月24日全天报到、25、26日培训、27日14点前离会;第二期6月1日全天报到、2、3日培训、4日14点前离会。

  

  联 系 人:寇晓东 沈晓鸥 杨伟林

  

  联系电话:010-83087977  83087286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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