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锡卫医[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5-09
【实施时间】 2011-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开展“技能好、服务好、沟通好”护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接上页]


  2.严格执行省卫生厅关于护理岗位名录的规定,制定医院护理岗位目录及岗位职责,清理非护理岗位占编人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高年资护士留在临床一线,实现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使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到临床护理岗位。

  

  3.实施护士的分层次使用,在核定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实行具有专科特点的弹性排班,避免护理工作忙闲不均,最大限度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护士人力资源库。

  

  (二)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1.实施“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通过对两年内新护士进行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短期强化培训,加以高年资护士对低年资护士的现场带教,使低年资护士掌握以临床操作技能和护患沟通为重点的基本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临床工作角色独立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规范、专业的护理服务。

  

  2.实施护士规范化培训制度。通过对在职在岗护士进行护理专科知识的规范化培训和临床科室轮转,使其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熟悉临床护理工作流程,具备病情观察、操作技能和专科对症处理的能力,真正能解决患者的问题,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3.大力发展专科护理,为患者提供专业的优质护理服务。重点在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伤口/造口护理、肿瘤护理、母婴护理、血液净化等领域集中培养“知识全、专业精、技能高”的临床护理骨干;广泛开展专科专病的专业化培训,探索实施手术室、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等高危重点科室的护士岗位准入制度,扩大专科护理的培训面,以适应医学科学快速发展和患者的护理需求;探索专科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积极发挥其专业特长,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4.实施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对护理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知识培训与临床实践,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思路、基本方法和管理手段,使其胜任角色,善于驾驭和解决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三)深化责任制整体护理内涵,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1.改善就医环境,用心服务百姓。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候诊室、诊室、病房、办公室、后勤、食堂、值班室、厕所等医院整体环境整齐、洁净、安静、舒适、高雅,院区绿化美观;病房和诊室私密性良好;引导标识统一、规范、清楚、醒目、易懂,无乱张贴现象;完善护工管理,改善病房护理环境。

  

  2.改善服务态度,和谐护患关系。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将人性化服务理念融入临床护理实践中,积极开展温馨护理,让患者体会亲人般的呵护。

  

  3.完善护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依据《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及江苏省《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流程(试行)》,规范护理服务行为。

  

  4.固定“护士包干病人”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各医院要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结合实际全面实施小组责任制或个人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掌握所负责患者的情况,提供连续、全程、无缝隙的护理服务。

  

  5.保障系统健全有力。医院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协调院内职能部门做好药品运送、物资保障、维修、送检、膳食、安全、财务结算等保障工作;根据患者需求及医疗技术发展实际,配置新型的护理用品、用具和设备,改善护理工作条件;确保临床护理服务内涵质量落实到位。

  

  6.加快护理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发展护理管理软件,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5月~6月初):宣传动员阶段。开展宣传启动工作,让全体护理工作者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充分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6月~2012年3月):组织实施阶段。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医院、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系列教育和各项实践活动,全面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