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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出厅字[201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05-14
【实施时间】 2011-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8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2年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12年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1〕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引导印刷企业、有关院校加强在职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职业能力建设,加快印刷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印刷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印刷业又好又快发展,经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商,拟于2012年举办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工作组织实施工作量大、周期长、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需要提前做好筹备,现就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基本情况

  1.职业和范围。大赛包括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三个竞赛职业。每个职业均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

  2.参赛人员。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人员,在校(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3.大赛标准和命题。大赛标准是《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国家职业标准,命题以职业标准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二、组织实施程序

  大赛由新闻出版总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中国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具体承办。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相应的赛区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初赛工作。

  三、筹备工作要求

  1.抓紧筹建赛区组织机构,包括赛区组委会、秘书处、评判专家组和监审组等,具体内容如下:

  (1)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协会在接到通知后,于2011年年底完成赛区组委会的组建工作。

  (2)确定联络人和通讯员人选。

  (3)赛区组委会推荐1-2名监审人员,作为决赛执裁监审候选人员。

  (4)赛区组委会推荐1-2名国家级竞赛裁判员,作为决赛执裁候选人员。

  以上人员名单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做好赛区初赛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设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初赛工作在时间上不与其他重点工作相冲突,在人力上有充分保证,初赛、决赛时间暂定为:

  (1)初赛工作在2012年年初开始进行,2012年5月底前结束。6月底前务必将参加决赛选手名单报大赛组委会。

  (2)决赛时间拟定在2012年7-8月举办(暑期)。

  3.支持选手参赛。职工组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建议企业按全勤对待。对学生组参加决赛选手,建议院校按毕业考试免试对待。

  4.做好大赛经费预算。初赛所需费用来源包括各地新闻出版局行政经费、企业赞助、各地印刷协会投入以及适当合理收取的参赛费和报名费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印刷协会据此统筹解决大赛有关费用,并提前做好必要的经费预算。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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