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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方禾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FANGHE LAW FIRM 住址: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南街68号院京贸国际公寓C座1608 负责人:王大志 合伙人:王大志高安群郭继红 二、批准北京市方禾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方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527。 四、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合伙协议、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时,应到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办理变更手续。 五、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