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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五)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安监、公安、国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沟通配合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的强大合力,深入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突击检查,现场执法,跟踪督查等行动,形成声势,促进成效。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6月25日之前,要将本地区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包括本地区工作总体情况及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类别、数量、处理情况等)报送我局安全监督处。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