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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76号
【颁布时间】 2011-05-16
【实施时间】 2011-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安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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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开展绕城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冒黑烟问题整治工作,加大规模以下燃煤设施拆改力度,研究解决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从源头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明确部门责任

  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钱引安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焦维发、市环保局局长罗亚民、市监察局副局长马玲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工信委、司法局、建委、工商局、安监局和西安供电局及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颜昊担任。

  市环保局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发改委要抓好我市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市工信委要将重金属行业作为落后产能淘汰重点,制定我市今年推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市监察局要监督检查并督促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积极落实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市司法局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市建委要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垃圾处理厂建设,提高污处设施的运行效率;市工商局要将发现的涉重金属企业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对政府决定关闭的排污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市安监局要加强有色金属等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及尾矿库企业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冶炼、电镀、铅蓄电池企业,切实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问题;西安供电局要对市政府和授权部门下达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严格执行限电、停电等措施,禁止向违法企业供电。

  各区县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详见附件)。

  (二)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成效

  切实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和惩治力度。对涉重金属、污染减排等工作开展不力、严重污染问题查处不力、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以及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挂牌督办,严格环境执法

  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对近几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后督察”活动。重点检查2009、2010年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和涉及重金属处罚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对至今仍未解决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市监察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开环境违法信息,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曝光一批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区县和开发区管委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市级各成员单位组织完成本辖区、本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6月16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6月至9月)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各区县、开发区每月25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挂牌督办企业本月查处进展情况,提交一期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本辖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6月底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阶段(10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国务院九部门或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市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指导。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督查各区县、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阶段(11月)

  各区县和开发区及市级各成员单位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联 系 人:赵文军 赵 祎

  电话:88428387 88423653

  传真:88423653

  电子信箱:epi@xaepi.gov.cn

  附件:各区县、开发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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