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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卫办政发[201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5-17
【实施时间】 2011-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9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根据卫生部和省上“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全省卫生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创新规划内容,精心编制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和卫生法制工作宣传队伍,制定宣传工作细则,构建宣传工作交流沟通平台。加大卫生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利用陕西卫生网等载体,及时传递国家和我省卫生政策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关信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厅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及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法制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组织进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的梳理调整并及时公布。根据机构改革处室的变化,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认真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通过开展卫生监督稽查、“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文书,坚决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或裁定,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因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政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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