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5-25
【实施时间】 2011-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沿线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运用车站、列车广播,组织宣传车队,发放宣传品,张贴宣传画,利用新闻媒体等,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大力宣传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的范围、重点和要求,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保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营造确保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加强督查,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省、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于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电子版),并于8月9日前书面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侯景雷,010-64464002、64464005(传真)

  

  电子邮箱:houjl@chinasafety.gov.cn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