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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337号
【颁布时间】 2011-05-24
【实施时间】 2011-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0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总结会议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总结会议的通知

  (办博函〔201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为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摸清文物家底,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经过广大文博工作者10年辛勤努力,到2011年3月,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为系统总结文物调查项目实施十年来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积极促进文物收藏单位不断提高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大力推动文物调查项目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我局定于6月16日在北京召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总结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二、参加人员

  各省文物局文物调查项目主管领导(1人)、调查项目负责同志(1人),省博物馆负责同志(1人),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领导,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同志。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是2011年6月16日上午9点到11点。(6月15日报到)。会议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国二招宾馆。

  四、会议提交材料要求

  会议交流材料:内容为本省参与文物调查项目工作总结(每份材料不超过2500字),题目可自拟,与参会人员名单一同提交。

  五、报名

  请各省根据通知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并填写参会回执,并于6月9日前将报名表传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祝孔强、刘妍、何晓雷

  电 话:010-84636599-168,010-59881614

  邮 件:liuyan@sach.gov.cn

  传 真:010-84627698

  特此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会议回执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盖章):

  

姓 名

性别

单位

职 务

电话及手机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请于6月9日中午12:00前传真至010-8462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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