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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体育局: 为做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召开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第三次筹备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1年6月14日至15日,贵阳市贵州饭店。 二、会议内容 (一)进行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竞赛、表演项目抽签。 (二) 核定各代表团团部人员、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名单。 (三)通报各代表团接待安排方案。 (四)考察比赛场馆及宾馆驻地情况。 (五)召开第一次单项竞赛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与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体育局各1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文体局2人,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 四、报到、离会及经费 与会人员请于6月13日报到,6月16日离会。与会人员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承担。 五、其他 请参会单位于6月10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报至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需要接站和预订返程票的代表,请将到达的航班、车次和返程票预订单于6月10日前传真到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海梅 龙锐 电话:0851-6883828 6878958 6878510 6883805 6889098 传真:0851-6889106 6878224 6883828 附件:1. 报名表 2. 接站和预订返程票回执 国家民委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第三次筹备工作会议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附件2: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第三次筹备工作会议接站回执
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第三次筹备工作会议预订返程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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