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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厅通字[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9
【实施时间】 2011-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通知

  (妇厅通字[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妇联宣传思想工作,分析研究妇联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妇联宣传思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妇联决定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9-10日

  二、会议地点

  北京好苑建国酒店(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7号)

  三、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分管副主席及宣传部部长(各1人);妇联系统所属的妇女报刊社、出版社和网络单位负责人(1人)。

  四、会议安排

  6月8日报到,6月9日至10日上午开会,10日下午返程。

  五、其它

  1.请于5月3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全国妇联宣传部教育处。

  2.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负责。会议不接待陪同人员。

  

  联 系 人:李燕凌 冯素平

  联系电话:010-65103162 65103166

  传真:010-65103163

  

  附件:出席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人员报名表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1年5月19日

  


  附件

  出席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人员报名表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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