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1]124号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1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郑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哲 副市长

  副组长:杨东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志钢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助理

  石 歆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保全 市审计局纪检书记

  赵国锋 市纪委常委

  王晓红 市农委副主任

  赵 军 市林业局总会计师

  史传春 市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蔡仲友 市畜牧局局长

  郭 良 市供销社常务副主任

  蔡长治 郑州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张新华 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建玲 市气象局副局长

  秦土旺 市农机局局长

  郑深怀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刘振修 巩义市正县级干部

  马宏伟 登封市副市长

  桑萌莉 新密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滕 飞 荥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志强 新郑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建锋 中牟县副县长

  姚方海 金水区副区长

  王泰峰 中原区副区长

  姚 实 二七区副区长

  刘守斌 管城回族区副区长

  杨 勇 惠济区副区长

  袁春明 上街区副区长

  刘佐军 郑州新区发展改革和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邰松章 郑东新区管委会纪检书记

  贾有林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长根 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玉光 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由农口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办公室主任的各相应办公室,根据申报项目分类,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各农口有关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的办法和建议;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农业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市直农口有关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编制印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专家对市直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将县(市、区)上报的项目和市直项目进行汇总,报市领导小组审核,并负责建立郑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库;负责将市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项目推介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考察、按规定程序办理贷款手续;财政部门对批复的重点项目协调担保,对落实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监察局、审计局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项目单位,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财政部门全额收回资金,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的评定、审核和上报工作,农口有关部门建立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库,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将通过评审的项目与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农口有关部门,并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和本级农业产业资金的整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整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作为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监管,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都市区现代农业发展,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