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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5-21
【实施时间】 2011-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

  (德政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商标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10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末,我市商标工作(包括商标总量、驰著名商标总量、商标战略运用和查办商标侵权案件等)前移3个位次,上升至全省中上游水平。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目前,我市有效商标注册量7482件。力争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每年计划发展1500件。各县(市、区)“十二五”期间每年注册商标任务为:德城区150件、禹城市130件、乐陵市130件、宁津县125件、齐河县125件、陵县120件、临邑县125件、平原县105件、武城县105件、庆云县105件、夏津县110件、经济开发区100件、运河经济开发区70件。

  (二)商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0件,平均每年增加2件以上,每县(市、区)5年至少发展1件;“山东省著名商标”平均每年净增15件,总量达到180件,其中每县(市、区)每年至少净增1件;“德州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其中每县(市、区)每年净增3件;地理标志商标达15件,每县(市、区)5年净增1件;每县(市、区)每年有2家以上企业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外商标注册;商标附加值进一步提升,商标质押融资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每县(市、区)每年办理5起以上商标质押融资。

  (三)商标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到2015年,全市化工、棉纺、家具、玻璃钢、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形成八大商标群,培育净增4件“中国驰名商标”、2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50件“德州市知名商标”。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文化旅游(体育)等新兴产业的商标注册率明显提高,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以上。现代物流(现代商务)、市场、传媒、咨询、会展代理等服务业商标总量比2010年底增长50%以上,培育净增1件“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15件“德州市知名商标”,不断提高全市服务商标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体现我市品质农业、高端农业水平的农副产品注册商标进一步增加,培育净增4件“中国驰名商标”、20件“山东省著名商标”、50件“德州市知名商标”。

  (四)商标保护的法治环境不断完善,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管理执法环境不断改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追究衔接畅通,假冒侵权行为受到应有制裁,商标案件当年结案率95%以上,投诉和举报的回复率达到100%。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商标发展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和企业自我保护相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商标宣传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战略意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意识。(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配合部门:德州日报社、市电视台、电台、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消费者协会)

  

  (二)结合产业政策,全面推进商标战略。

  1.积极扶持支柱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标发展。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商标注册,帮助企业完善商标管理制度,对有潜力的商标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指导企业综合运用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成果、文化创意成果进行立体、交叉保护。(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知识产权局、文广新局、商务局、工商局)

  2.深入开展“商标兴农”工作。充分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发展潜力,鼓励和指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基地(农户、合作社或协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办、蔬菜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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