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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积极支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发展。对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分行业、分阶段进行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战略培训,提高企业利用、保护商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商标在商品上的附加值,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重组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在全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形成若干个著名、知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支持企业通过许可使用、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强、做大。(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工商局、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有关行业协会) (三)强化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加快建设商标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商标数据库和监管服务系统,打造集商标注册信息、商标预警、商标巡查、商标印制、商标培育、商标监管和指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效商标管理系统,实现商标管理系统信息平台、行政指导平台和商标监管平台的有机统一。加强与市知识产权网的合作。(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知识产权局) 2.积极创建商标战略示范点。在全市创建1-2个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1-2个省级商标战略示范企业,2个以上市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市、区),在各县(市、区)创建2个以上市级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特色示范专业村(社区)。推动各县(市、区)、各企业不断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发挥商标在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提升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能力。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以确权、用权、维权为核心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保护机制,提高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防范商标侵权。推动和指导企业办理海关自主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加强商标海关保护。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完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投资、侵权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海关、市个私协会、企业家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 4.探索和完善商标价值运用办法,扶持企业以商标权质押融资,积极推动商标市场化运作,运用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贷款,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市人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市工商局) 5.指导企业做好马德里商标注册。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利用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帮助定牌加工企业完善加工委托协议,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减少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全方位服务;对发展自主品牌的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海关、检验检疫局) 6.发挥行业协会和商标代理组织的作用。组建全市商标协会;发挥商标协会、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协会和各行业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商标权益、海外商标申请与培育、申请驰名、著名商标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商标协会、各行业协会)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1.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商品集散地实施重点监管,着力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问题,并遵循国际公约的规定,依法保护涉外商标。(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监察局、商务局、公安局) 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工商与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区域保护合作机制,打击跨区跨境商标侵权行为。(牵头部门:市整规办,配合部门:市工商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海关、公安局、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