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1-05-17
【实施时间】 2011-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1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入会的通知


  

  北京市各行业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以下简称京知协),是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主管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于2006年9月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设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章程》,协会拟于6月底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现就征集新会员入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京知协宗旨

  成立京知协是贯彻《北京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2008》和《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目的是发挥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集体运作功能,协助各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水平,并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协会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框架内开展业务,着力建设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京知协业务范围

  (一)组织研究、探讨区域知识产权环境建设、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热点、共性问题,开展知识产权前沿理论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二)搭建宣传和展示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和促进动态信息,协助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

  (三)搭建会员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了解、沟通与合作,开展横向联合,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四)针对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培训、咨询、研讨等活动,并根据会员需要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协助企事业单位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的能力;

  (五)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知识产权组织或专业团体建立联系,促进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协会及会员单位的专业素质;

  (六)承担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委托的有关专项工作。

  三、会员征集对象及要求

  本次征集会员均为团体(单位)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北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机构;

  (二)认可京知协章程并履行协会义务;

  (三)自愿加入京知协并积极支持和参与京知协活动。

  四、会员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获得京知协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京知协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与京知协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义务

  (一)执行京知协的会员大会决议;

  (二)维护京知协公众形象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京知协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京知协反映情况,提供有关必要的资料。

  六、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会员会费1000元/年,理事单位会费3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会费5000元/年,副理事长以上单位会费7000元/年;

  注:与有关行业组织互为会员的情形不收取会费

  (四)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七、其他事项

  符合本通知要求、自愿加入京知协并承诺遵守其章程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于2011年5月27日前将会员申请表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或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通讯地址:

  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215室

  邮政编码:100009

  电话:010-84080081

  联系 人:祝珺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通讯地址:

  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

  邮政编码:100191

  电话:010-51530182

  电子邮件: bippa@126.com

  联系 人 :张丹

  

  申请表下载网址: www.bjipo.gov.cn

  会费请汇至:

  开户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辰支行

  帐号:7115110182600008985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编号:

  

  

单位全称

 

传 真

 

单位地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知识产权拥有量

 

机构执照注册号

 

知识产权部门名称

 

单 位 网 址

 

参加协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文化程度

 

职  称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所在行业/技术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光机电一体化

4、新材料  5、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6、资源与环境

7、高技术服务业 8、其他

单位概况及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简介

 

申请单位

意见

本单位自愿加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拟申请成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请按选项打“√”),望批准。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协会审批

意见

 

 

年月日

是否愿意竞选理事单位

 

是否愿意竞选常务理事单位

 



  

  请详细填写《会员申请表》,将该表以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邮寄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或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联系人:张丹 祝珺 咨询电话:010-51530182 84080081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