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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中医[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5-17
【实施时间】 2011-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1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和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确定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和下达补助经费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1〕16号)


  

  有关区县卫生局:

  根据《关于申报2011年“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的通知》(沪卫中医〔2011〕6号)要求,经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推荐上报和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复审,现确定宝山区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为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具体名单及补助经费见附件。

  希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各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加强管理和指导,采取扶持措施,落实配套经费,解决建设期困难,督促各达标建设项目单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我局将通过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等对各达标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各项目建设达标。

  

  附件: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立项补助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及补助金额一览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度上海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立项资助达标建设项目单位及补助金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单位名称

2011年补助金额

2012年补助金额

1

宝山区

菊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2

大场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3

金山区

廊下社卫生服务中心

1

1

4

崇明县

中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5

港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6

堡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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