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1、月报时间和内容。各项目市县于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2天)上报前一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数和叶酸服用人数。 2、季报时间和内容。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4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7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10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遇节假日顺延3天)。月报和季报上报表格从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http://www.mchscn.org)自行下载。各市(县)完成网络直报后,再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卫生厅妇社处和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三)按期完成项目总结和评估工作。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2009-2011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于项目结束后15天内报送省卫生厅妇社处和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 联系人:李超(省卫生厅妇社处),联系电话:65388350;汤成毅(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联系电话:36689186。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